快报讯 (记者 朱俊俊)从12月2日起,江苏交管部门展开新一轮整治,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交通陋习和酒后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其中,驾驶人关心的针对“闯绿灯”的处罚,江苏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法中并没有“闯绿灯”的概念,这其实是指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行为。根据规定,要罚款200元记2分。
“道路交通执法管理中并没有‘闯绿灯’这一概念。”江苏省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的处罚“闯绿灯”,是指车辆经过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通路口,遇有行驶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时,还继续驶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对于“路口遇有堵塞时未依次等候的”机动车,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记2分。交巡警提醒,在路口堵塞的时候抢行只会增加混乱,让拥堵更加严重。做到不抢行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有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悉,从2013年12月2日起到2014年9月底,江苏交巡警部门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具体包括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行动、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路段综合治理行动、交通设施“啄木鸟”行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引领行动等“五大行动”。
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违法停车和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等交通陋习和酒后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重点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等。
重点路段包括:医院、学校、大型市场、客运枢纽、重点施工项目、老旧小区等周边道路以及高架、隧道等快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