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苏省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结合江苏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其中,逐步实行省辖市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以及启动“单独两孩”政策颇受关注。
省委《意见》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十二个部分56条,从五个方面,具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意见稿对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改革作出部署,比如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更大力度推进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行省辖市范围内居民户口通迁制度。
在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面,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廉价药品价格制度,建立科学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