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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一元车费引发意外
车主赔了受伤乘客15万

  一块钱和15万,差距悬殊。建湖县的老朱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会因为一块钱,而不得不赔上15万元。近日,这起纠纷在警方的调解下得到解决。

  老朱今年50多岁,平时靠开电瓶三轮车拉客送货挣点钱。今年8月29日下午,夏女士骑的电瓶车车胎戳破了,无法行驶。看有人招手,老朱和对方谈好6块钱的运费,将电瓶车送到维修点。送到地方后,夏女士拿出100元给老朱找钱,并叫老朱只收她5块钱。老朱坚持说:“谈好了6块钱就6块钱”,就只找了夏女士94元,便转身上了车。

  眼看着老朱驾驶电动三轮车就要走了,夏女士一着急,就追了上去。她抓住三轮车的右侧,边跑边喊。突然,她一头摔倒在地,不省人事。随后,有人报了警。夏女士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诊断,夏女士头颅严重受伤,一直处于昏迷中。

  “这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一起过失致人重伤的案件。”警方经过进一步查证,最终锁定了肇事三轮车驾驶员老朱。“真没想到会因为一块钱,闯下这么大的祸。”老朱说起当天的事情,后悔不已,因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老朱被建湖警方刑事拘留。

  经过数十天的治疗,夏女士渐渐恢复了知觉和意识。随后,在警方的主持下,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老朱赔偿夏女士医药费15万元。目前,老朱已被取保候审。何伟 姜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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