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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雇主和凶手一审均判死刑

  “新沂雇凶杀举报人案”后续:

  雇主和凶手一审均判死刑

  快报讯(通讯员 慈延年 徐志华 赵帅 记者 刘清香)因两个当干部的儿子被同村的石某夫妇实名举报有违法行为,父亲刘桂余雇山东省郯城县花园乡人孙四友杀人灭口。11月26日上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沂雇凶杀害举报人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孙四友、刘桂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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