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曾成杰罪行极其严重
依法应当核准死刑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曾成杰死刑,曾成杰集资诈骗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11月25日对该集资诈骗案及对曾成杰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等公众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此前,媒体曾将此案与吴英案做过对比,认为同是集资诈骗案,判决结果不同,有失偏颇,你怎么看?
答:这个问题有媒体已经对这两个案件做了对比。无论从犯罪数额、涉及人数、社会危害来讲,吴英案都无法与曾成杰案相比。在犯罪数额上,吴英案非法集资7.73亿余元,而曾成杰案高达34.52亿余元。从社会危害上来说,吴英案没有造成社会群体性事件,并检举他人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曾成杰案造成三次群体性事件,还有一人自焚,社会危害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严格依法进行,态度极其慎重,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从曾成杰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来看,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历年来判决同类案件之最;受骗人数众多,也是历年来判决案件之最;既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还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核准死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