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同案不同判”,规范刑罚裁量权
全国法院明年
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
为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进一步规范法官审理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记者2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起先后确定了4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个基层人民法院为试点单位。2009年6月1日,全国120多家法院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了试点。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试点,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准确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量刑公正。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量刑规范化不断发展完善。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