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南京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资助办法》。办法提出,全市每年择优资助重点作品。2013年至2015年,每年资助额度1000万元。各艺术门类项目资助资金额度不一,最高可达300万元。各艺术生产单位及个人,可根据资助办法规定申请资助。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通讯员 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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