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水、石油、交通、电力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在价格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25日表示,要建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的机制,不因为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体生活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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