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的夏芸爱上了有妇之夫张彭辉,以为遇到了“真爱”,还为对方结束了自己的婚姻。5年过后,她迫于压力与张彭辉分手,对方却拿着一张借条将她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张彭辉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因而不予支持。
夏芸感慨,虽然赢了官司却输了“真爱”,5年终于发现对方是如此无情。王国亮 尹有文
迷恋有妇之夫,铁了心要离婚
夏芸今年33岁,是姜堰城区一家宾馆的领班,身材高挑,皮肤白晰,气质高雅,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众人的目光。2008年底,28岁的夏芸到医院看病时,结识了医生张彭辉。虽然张彭辉看上去年龄大了点,但谈吐幽默,富有成熟男人的特有魅力。几次看病接触后,夏芸决定跟定张彭辉了,二人度过了一段幸福快乐的时光。
不久,夏芸发现张彭辉有老婆,还有一个18岁的女儿。张彭辉称与老婆没感情,正在协商离婚,夏芸就心甘情愿地成了张彭辉的情人。
一年半后,夏芸发现张彭辉压根儿就没想和老婆离婚。这时,她认识了一家企业的销售员杜建平。在父母的催促之下,夏芸与人很实在且家境不错的杜建平结了婚。
但张彭辉不甘心放弃。夏芸婚后第五天,他把夏芸约了出来,表现得极为诚恳和关切,并承诺女儿考上大学后就与妻子离婚,夏芸不由得心软了。三个月后,已有身孕的夏芸跟丈夫离了婚,铁了心要和张彭辉一起生活。
中断情人关系,收到一纸诉状
夏芸和张彭辉的情人关系保持了5年。今年年初,张彭辉一直未与妻子离婚,夏芸的父亲坚决不让两人交往。让夏芸没料到的是,今年8月,张彭辉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25万元借款。
张彭辉出示了一份借条,上面写着:今借到张彭辉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按月息百分之一计息。
在法庭上,夏芸泪流满面,称借条确实是她写的,不过借钱的事实是假的,借条是受张彭辉的欺骗而出具的。
夏芸说,2011年7月2日中午,张彭辉说他买了房子,是为日后两个人结婚住的。由于两个人系非法同居,张彭辉担心在他与老婆离婚前两人的关系有变故,便以开玩笑的口吻要夏芸出具借条,并说只是形式,不会要她还一分钱。
夏芸信以为真,就在张彭辉的指导下写下了那张借条。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夏芸当庭出示了张彭辉在2012年12月写给她的保证书:保证三年给芸儿40万元做生活费,房子除外。
法院经过调查走访,最终驳回了张彭辉的诉求。法院认为,夏芸出具借条之前,张彭辉已买了两套住房,其夫妻双方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款项来源与家庭收入状况严重不符,且张彭辉不能举证对借款已实际交付。考虑到双方那时还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夏芸当庭出示的 “保证书”等,认定夏芸的辩词更可信。(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