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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反家暴日”发出
今年第四份人身保护令
  昨天,不堪丈夫暴力的石某(右)在崇安法院领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法院心理辅导室接受专家的心理辅导 薛晟 摄

  “禁止彭某殴打、威胁石某;禁止彭某骚扰、跟踪石某。”昨天,是国际反家暴日。当天,无锡崇安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发出的第4份保护令。

  江苏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

  2008年4月,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应用的试点法院,无锡崇安法院成立了“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同年8月,该院发出全国首份人身保护裁定。五年来,无锡崇安法院共审理妇女诉称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77件,发送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14份,制止暴力行为50余次,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31日,一位眼角淤青的女子到无锡崇安法院,点名要找周溧法官维权。唐女士称,她刚从丈夫家中逃出来。长期以来,丈夫在酗酒后不分青红皂白对其动手,甚至不顾正在哺乳的女儿。当唐女士跑回娘家后,丈夫又到其娘家进行威胁和打砸,将其家中的家具、家电全部砸坏。由于时间紧迫,唐女士就带了结婚证、病历、保证书、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希望法院能帮帮她。

  经法院初步审核,认为唐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耿某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法官立即通知耿某到庭核实情况。经查,耿某虽有种种理由,但确实存在酗酒、对唐某施暴、对唐某母亲家中财物打砸的行为。法院对耿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发出了诉前人身保护令,并同时抄送给了公安和妇联。

  “该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系江苏省首份,它的发出使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危险的受害妇女多了一道寻求保护的合法途径。”无锡崇安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周溧介绍,在保护力度上又将受害妇女的亲友和子女纳入保护范围,这为涉暴妇女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屏障。

  引入专家评估机制

  家庭暴力无论从产生原因还是形态上都非常复杂。为突破认定难、执行难的问题,2012年3月,无锡崇安法院挂牌成立全国首家“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聘请来自市、区两级妇联、公安部门及精神卫生中心、社会学、人文学、心理学教授专家等23名专家委员,通过观摩庭审、与双方当事人及子女、亲友的沟通,出具专家意见和评估报告,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参考。 截至日前,崇安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中,共有10起案件引入了专家评估机制。

  法院第一时间介入

  早期发现家庭暴力风险、及时干预,是预防和避免家庭暴力的关键环节。为此,崇安法院与社会全面接轨,依托该院立案庭“十分钟诉讼服务圈”,在辖区内6个街道挂牌成立“诉讼服务工作站”,38名司法协理员及时筛查具有家庭暴力高风险家庭,第一时间介入,将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严重后果的发生。

  据悉,目前无锡崇安法院还积极开展“法伴我成长活动”,深入塔影中学和东林中学两所共建院校,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增强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夏倩 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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