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快报110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在湖南路这几家“鳄鱼”店
你要想淘到打折名牌就错了
涉嫌虚假宣传、虚构原价,相关部门称近期将组织检查
  湖南路上的几家“鳄鱼”服装店,打折力度都很大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摄

  “鳄鱼停产,紧急清场”……在南京的湖南路、夫子庙等商业街上,名字带“鳄鱼”的服装店特别多,这些店的标志与国际知名品牌“LACOSTE”的鳄鱼图标非常相似,但价格却比真正的鳄鱼低了很多,不少消费者以为买到便宜名牌。现代快报记者联系采访了工商、物价等部门,对方表示近期将会专门组织对相关商家进行调查。

  实习生 蒋倩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朱蓓

  探访

  追问质疑

  打折很给力,东西从不原价卖

  在湖南路上,短短几百米的路上就有三家“鳄鱼专卖店”,两家“中大鳄鱼”,一家“环球鳄鱼”。两家店大厅里都挂满了“鳄鱼停产、紧急清场”的宣传,号称全场都在打折。“这件羊毛衫才59元,原价要500多元。”在“环球鳄鱼”的店内,销售人员介绍说。这家店的标志是两条鳄鱼,一件吊牌标价5286元的皮夹克,现价1580元,打折力度很大。记者问这件衣服是否以原价卖过,销售人员表示从来没有。“我们都会打折的,从没以原价卖过。”

  追问

  跟名牌鳄鱼到底啥关系?

  在两家店内,记者看到不少消费者都在购买试穿。“我知道有个名牌鳄鱼,但不知道什么关系。”一位顾客说,“反正这个很便宜。”

  这两家鳄鱼,与国际名牌鳄鱼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是国产品牌,跟国外那个鳄鱼没什么关系。”“环球鳄鱼”店内一位销售人员很爽快地承认,虽然他们的商标也是鳄鱼图案,看上去与法国的鳄鱼品牌相似,但其实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两家公司。

  但在“中大鳄鱼”店内,一位销售人员却说:“我们是中外合资的企业,跟国外那个品牌是子母公司的关系。”这位工作人员还指着衣服吊牌上的标签说道。标签上清楚地写着“中外合资浙江中大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十几个字。该店销售人员称,他们是直营连锁店,在南京有很多家,夫子庙、新街口都有分店。

  质疑

  天天“停产甩卖”,真的要停产?

  在两家鳄鱼店里,记者都看到了“鳄鱼停产”的字样。可两家店内的销售人员都表示,所谓的“停产”只是部分款式部分季节的衣服暂时停产,并非整个厂家都要停产,两家店都承认,“停产”只是他们一种打折宣传的方式。

  根据衣服上的吊牌信息,记者试图联系浙江中大鳄鱼有限公司,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随后,记者又联系了环球鳄鱼的总公司——上海千盛服装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环球鳄鱼的商标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总公司在上海。当被问及环球鳄鱼是否和法国鳄鱼有关系时,对方表示环球鳄鱼是中国的,和法国鳄鱼没有任何关系,商标只是类似而已。对于停产、清仓的宣传方式,该负责人说:“我们的‘停产’‘清仓’不是大家普遍理解的那个意思,‘停产’和‘清仓甩卖’是对一种样式的衣服来说的。”

  工商:

  认定商标侵权,需商标持有人提出异议

  湖南路工商所所长朱晓晨表示,他们之前在检查中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些商家有的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再进行商标申请,拿到类似于商标注册证的东西,就钻了法律的空子。”

  他指出,这些商标有的鳄鱼图案方向和法国鳄鱼公司的商标不同,但实际上消费者很多都搞不清楚。“这些商家有正规的厂名厂址,当你询问时,有的时候还会明示自己与法国鳄鱼品牌无关,很难认定侵权。”朱晓晨表示,他们要认定商标侵权,需要商标持有人提出异议,提供商标持有证和相关手续,“然后工商部门会进行一次商标侵权的市场清理。”而使用“假停产”作为打折促销方式,朱晓晨认为,商家这样做涉嫌进行虚假宣传。他表示,湖南路工商所将对湖南路上的所有商家都进行一次商标证明、宣传方式和证照方面的现场检查,如果有违规的地方将督促整改。

  物价:

  虚构原价,违反明码实价规定

  记者联系到鼓楼区物价局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如果标价5000多元却并没有以这个价格成交过,那该行为就属于虚构原价,违反了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

  “商家标注价格一般不允许使用‘特价’‘跳楼价’等字样。”这位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商家要使用明码实价签,售价必须和标价一样,如果打折那就必须提供原价成交记录,否则就是虚构原价了。

  “但是很多商家会跟我们打游击战,检查的时候就搞好价签,我们一走就换回来。”对方说,近期他们会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市民如果看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58投诉举报。

  律师观点:

  工商部门应主动检查

  谈及南京街头的鳄鱼服装店,南京律师吕剑峰并不陌生。吕剑峰认为,这些商家即便是合法注册过,还是误导了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有义务去查处。“即便没有消费者举报,工商也应该主动查处这类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