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周正翔 记者 朱蓓)昨天,南京市安监局发布了《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并对这份新条例进行了解读。矿山、建筑施工是高危行业,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是较大危险行业,这两种“危险行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据了解,《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条例》,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高危行业、100人以上的较大危险行业、300人以上的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条例》还要求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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