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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无故旷会+违规拆借
北大荒原总经理遭“封杀”三年

  20日刚刚披露澄清公告,北大荒又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11月20日晚公告称,收到《关于对丁晓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称,丁晓枫在担任黑龙江北大荒董事、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北大荒对外拆借资金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公司总经理,丁负有主要责任;连续两次以上未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黑龙江监管局认定丁晓枫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书出具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几天前,北大荒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改选,已解除了丁晓枫的董事职务,也改选了总经理。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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