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希望干部“述廉”再也不是走过场

  快报21日社评# 【干部“述廉”不能光是动动嘴】与往年不同的是,汇报的官员不敢再对涉及家庭房产、子女就业等“敏感”问题避而不谈。这是廉政的进步。但是要注意的是,述职述廉不能满足于会场上的考问,不能止步于言语上的“交锋”。

  新浪微博网友“@田园碧水”:形式主义,没有用。

  新浪微博网友“@学生仁则”:干部在“敏感问题”上能不能过关?如果让身边的下级和群众来参与考评,就可能不是问题。

  搜狐河北省秦皇岛市网友:靠嘴说是不行的。

  搜狐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网友:财产申报制度为什么不延伸下去?

  搜狐湖南省郴州市网友:现在官员都在自己“述廉”,到时候出了数个“述廉”的贪官,该怎样解释。

  搜狐山东省潍坊市网友:真希望铁腕治吏。

  搜狐湖北省襄阳市网友:现在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希望大家不要抓住一点小事不放。

  搜狐江苏省南通市网友:监督最重要,希望官场“述廉”再也不是走过场。

  

  【盼在干部“述廉”中发现廉政典型】不容置疑的是,干部队伍中肯定有为数不少奉公守法、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否则,改革开放事业何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我们盼望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和纪委的查实,发现真正的廉政典型,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须知,查处腐败分子是纪委的职责所在,树立正面典型也是纪委的职责所在。

  盐城读者 李波

  

  【还得靠法律法规】这篇社评击中了当前时弊。但是,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把好干部队伍的廉政关,仅在“述廉”、“向人民汇报”等形式上做文章是不够的。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就必须走法治的轨道,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就从建立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开始。南京读者 鲁茂亮

  

  【应加强群众监督】一些嘴上说一套背后做一套的腐败分子,是被群众“揪”出来的,至少说,群众的监督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问题干部,现在是藏得越来越深,但是不要紧,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馅的时候,这个时候,群众是最值得依靠的反腐力量。问题干部不可能把所有的线索都藏起来,群众的眼睛最“亮”。现在网上曝光信息良莠不齐,这是事实,但只要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积极回应,就一定能去伪存真。南京读者 陈亮

  

  【核查最重要】社评指出当前“述廉”,存在着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其实,“述廉”出现走过场、形式化,究其原因就是在于,述而不审,听而不查。我们启动“述廉”核查机制,通过动真格的核查,让我们进行“述廉”的干部也能照照镜、红红脸、洗洗澡、出出汗,让他们有所敬畏,有所顾忌,如此,“述廉”才能起到提醒干部、取信于民、深化监督的作用!群众才会感觉“述廉”不是“放空炮”,而是“有疗效”!

  南京读者 刘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