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栖研 实习生 孙孟霖 记者 马薇薇)骗子伪装成公司采购人员签合同,再要经销商请客吃饭。他们将人带到指定饭店,卖掉自带的红酒。售价一千多元的红酒,其实就值18元。昨天,这起诈骗案在栖霞法院开庭。
55岁的刘某下岗后来到南京打工,在一家置业公司当了“业务员”。不过,这家公司的“业务”却有点特殊。
在一个食品展销会上,刘某来到一家出售燕窝的摊位前,自称是置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想购买一些燕窝作为员工福利,第二天,刘某就与摊主罗先生签订了购买几百盒上等燕窝的合同。这时刘某表示,签下这么一笔大单子,罗先生应该请公司的领导们吃个饭联络感情。罗先生当即答应,并委托刘某预订餐馆。
刘某和他的领导们把罗先生等人带到公司附近的小饭店。几位领导大手一挥,点了几瓶法国“人头马”。酒足饭饱后,罗先生去结账,却被总共7000多元的账单吓了一跳。罗先生一边纳闷“咋这么贵”,一边自我安慰:这笔生意赚头也大,就当是为以后合作先铺路吧。可第二天罗先生却得知,资金没到位,交易得缓一缓。后来,罗先生一催得紧,刘某等人索性玩失踪。
很快,刘某又联络到一位茶叶商,故伎重施,让茶叶商为2瓶价值1800元的“人头马”买了单。买完单后,再也联系不上刘某的茶叶商报了警,可刘某等人早已不知去向。
时隔三年,刘某终于落入法网,他供述了诈骗的过程:他负责将人带到指定饭店,让其帮他们卖掉自带的红酒,饭后客户买单的酒资再由饭店还给公司。这些售价1800元的“人头马”红酒,进价不过18元。
昨天上午,此案在栖霞法院开庭审理。刘某被控以诈骗罪,此案将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