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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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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夺救命钱从重治罪

  飞车夺包伤人算抢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抢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见下表)。

  数额较大

  1000至3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

  30000至80000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

  200000至400000元以上

  解释还规定,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等,“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此外,解释还规定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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