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通讯员 吴德) 11月17日,有媒体反映:高淳多名党政干部接受酒企免费旅游。对此,南京市、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调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18日下午,高淳区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高淳区工商局副局长时英范等13名公职人员,分别依纪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活动费用。
据调查,“高淳区部分党员干部接受酒企免费旅游”网络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共有42人参加该活动,其中涉及高淳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13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18日下午,高淳区委对涉及的13名公职人员分别依纪给予相应处理:按照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第五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对涉及的4名区管干部给予党纪处分,其中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给于党纪处分的同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依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给予涉及的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诫勉谈话;责令涉及的公职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全部活动费用。在全区范围通报此次事件,开展警示教育。
媒体报道“高淳多名干部参加酒企免费旅游”基本属实
13名公职人员分别
依纪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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