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天频现,现有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却“束手无策”;保障房住进去了,却没人愿意退出来……这些问题不久有望得到解决。昨天,南京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出台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南京将在五年内安排27件立法项目,包括制定法规18件,修改法规9件。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实习生 何瑶瑶
五年立法规划
●2013年5件
修改《南京市航道管理条例》、制定《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南京市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规定》
●2014年7件
修改《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制定《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修改《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
注:这些项目立法呼声高,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拟设立的制度基本可行,立法条件相对成熟。有的项目起草工作已经开始,有关方面也已提前介入。
●2015年—2017年15件
《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南京市幕燕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市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条例》
8件民生法规,关系百姓衣食住行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经过项目征集、调研论证、再论证等环节,历时10个月,形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确定2013年5件,2014年7件,后三年共15件。规划执行过程中视情况再作增减。
衣食住行,这些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话题,也是今后立法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将关注社会领域的立法,优先安排事关群众衣食住行方面的项目,包括燃气管理条例、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等,共8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出炉,下周将举行听证会。保障房方面,将通过立法,规范保障房建设、准入、供应分配、退出等环节,让住房困难群体有房子住。
明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雾霾天”、“PM2.5”等词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空气质量成为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
据了解,今年3月,《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了新一轮修订程序。当时环保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市民关注的控煤、公众参与、加大处罚力度等。不过,一些市民还是希望对如何应对雾霾天,从源头上控制大气污染等做出详细规定。
因此,此次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明年修订计划。
3种情况要开听证会
如何开门立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工作规定》列出了“硬杠杠”:地方立法应当通过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开展问卷调查、专题调研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应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0天。
在三种情况下,市人大常委会应在法规草案二审前举行立法听证会。即1、涉及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2、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社会普遍关注的;3、有关方面对规范内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
有关委员会还可以对公众关注度高、意见分歧比较大、涉及重大民生利益的问题开展问卷调查,并形成问卷调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供审议法规草案时参考。
对立法质量,每年要评估、报告
光有法规还不行,立法质量高不高,效果好不好,还将有一系列“跟踪”监管。
会上出台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南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这意味着,法规出台后,还将有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执法检查“三位一体”的法规实施监督机制。
今后,地方性法规实施单位在每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法规年度实施情况、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市政府法制建设工作部门要报告法规的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这意味着,南京现行有效的80多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将被全方位实施监督。该规定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