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专家认为,决定中涉及的政府职能和作用可概括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的职能和作用,也凸显了新的内涵。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张占斌说,同过去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相比,决定新增了“环境保护”要求。把政府职能和作用从“16个字”增加到“20个字”,表明“党和政府对政府职能有了新的认识”,强化了政府在环保方面的职责,有利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
从“16字”到 “20字”
政府职能转变
凸显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