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历时四天,周二晚间,受到广泛关注的全会公报披露。
公报在经济领域确立的是一个“市场“的原则,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所谓市场,就是买方和卖方的均衡。在地产领域里,市场的环节有两个,其一是土地的买卖,其二才是房产的买卖。
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多年,公众怨声载道,主要是因为土地环节的不均衡,于是导致两个结果。其一是政府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征收土地时,补偿价格经常发生争执,因此拆迁纠纷时见于报端;而另一方面,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村集体常常越过政府征收土地,而后出让的环节,自己就盖了小权产房向外出售,成了国内城市化进程中的又一个奇观。
那么如果以市场的原则来操作土地交易这一环节,会有什么变化呢?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要给农民以土地的部分产权,这就意味着在土地交易这一环节中,未来可能会出现除了地方政府之外的另外一些产权主体,它有可能是村集体,也有可能是农民组织。地产商是有可能从他们那里拿到自己开发房产所需要的土地的。
地方政府的土地价格其实颇有虚高之处,其实在之前的小产权房价里,我们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一般而言,农民出售的小产权房低于开发商售价可达三到四成,就是因为这种房产的土地其实是农民自己的。在比现行市场价格低三四成的情况下,农民非常愿意把土地盖房出售。
所以,如果农民拥有部分产权,开发商的土地来源多样化之后,地方政府就不是城市土地唯一的卖家,也控制不了市场了。现在城市房产的供应量,无疑会加大。这样就有可能影响房产价格了。
这样的办法,有助于从根本上缓解城市房产供应紧张的局面,也是一个长远之计。因为从让农民拥有产权,到他们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出让土地,现行体制下所需要的改革路径很长,需要时间当然也短不了。
因此我们在三中全会前后,还看到另外一种做法。那就是以北京为先,地方政府正在组织限价房和保障房的建设和销售。相关方面的数据显示,北京的限价房供应未来两三年内将达到2.7万套,保障房可达4万套。而且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在短期内也要做好保障房的上市工作。这是在房产这个交易环节上加大短期供应量,缓解地产的供不应求局面。
在之前的专栏里,我们已经谈及,现在城市地产价格高企,其实最为关键的是需求方面有大量的人口向东南沿海转移,需求大增。而同时,东南沿海的城市因为土地和房产在供应方面存在问题,所以开发商非常惜售房产,可以不断挑战消费者的接受底线。
而如果消费者可以多样化地获得住房,当下的市场局面就会发生变化,开发商惜售心理就会有改变。而地产市场的局面,要改观就可能起很大的变化。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三中全会公报和之前政府在地产行业的做法,已经是按“市场”的原则在推动这个市场发生变化了。当然,这种变化其实不仅限于地产市场,一旦中央政府确立了改革以市场为原则,那么未来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
顺便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市场事前对三中全会期望颇高,但公报公布却反应平平。因为三中全会公报确立的是一个长期的改革目标,要在长期内才能反映出来。而希望它短期内剌激市场,期望无疑有点落空。
其实这也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一个表现。
声音
集体土地入市最有可能实现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党委书记孔祥智表示,集体土地入市是最可能实现的,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是现实条件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也是改革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赋予农民集体土地的抵押权,孔祥智认为很难实现,虽然学界关于土地财产权和土地抵押有很多讨论,但是这个做法是违反宪法的,恐怕目前不可能做到。对于小产权房问题,孔祥智表示,小产权房肯定是要逐步放开的,允许集体土地入市,其实就是放开了小产权房,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必须符合规划。(来源:文新传媒)
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土地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建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增值收益公平共享的土地制度。“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公平交易。”姜明安认为,难点在于如何突破现有土地制度下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来源:华夏时报)
入市影响房价但非决定性因素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张孝德说,中国的房价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土地这个问题的解决对房价有一定的影响。土地的供给将有所缓解,但是房价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比如说政府如何对土地定价,还有政府土地收益费用等问题掺杂在里面。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房价有影响,但可能不是决定性因素。
(来源:中国广播网)
“农村土地入市”要有竞争机制
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