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日,中国以176票的高票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两者虽然时间巧合,却存密切内在关联。
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制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其中,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改革目标。
这是中共首次提及“人权司法保障”的概念。相关改革安排也写入了党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还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说,这意味着,中国将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在保障人权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审判机制,“这是中国对人权保护的制度强化”。
全会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这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内涵的一次高度升华。其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将是最有形、最可靠的人权事业保障之一,以坚决维护‘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国改革研究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很好地解决了内涵提升和方向路径的问题,今后的关键是‘落实好’。”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说,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体现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每个人的发展权利、人格尊严,推动中国社会不断实现根本性进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