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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职业打假人超市买“虫米”索赔
掏出水果刀壮胆被拘5天
他说,是保安先动手才拿刀的;超市方则称保安不在场,但唯一能还原真相的监控录像却弄丢了

  职业打假人刘先生在宜兴大润发超市购买了1000多元“问题”大米,经过交涉,虽然获得了500元补偿,却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当地警方处以5天拘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现代快报记者 陆媛

  刘先生

  购“有虫大米”索赔

  遭保安围攻

  10月28日,刘先生在宜兴大润发超市城北店购买了十几袋总计1000多元大米,“还没离开超市我就发现大米里有黑的米虫,我找超市要求退货并且‘退一赔一’。但他们不同意,说我是职业打假人故意去找茬,就找了五六个保安将我团团围住并威胁我,还动手推我的头。当时前去维权的就我一个人,没办法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想吓吓他们。”但令刘先生没想到的是,超市工作人员报警找来警察,将他带到了宜兴城北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说我携带刀具,就拘留了我5天。”

  5天后重获自由的刘先生越想越不服气,“超市卖的大米有问题,我索赔是应该的!当时的情况我是被迫进行正当防卫,而且我也没有持刀伤人,为什么还要拘留我?”随后,他向公安部门多方反映,却没有结果。

  超市

  怀疑虫子

  是人为放入的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宜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客服部李经理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

  他向记者出示了当天刘先生的购物发票,说明事发经过,28日下午,刘先生分两次购买了某品牌东北优质大米、水晶东北大米共14袋,绿乡泉珍珠米4袋以及一盒牛奶,其中大米金额共计1181元。“他在付款后大概过了20多分钟到一楼退换货中心,说米里有黑虫,要求退货赔偿。”李经理称,“我们仔细看了大米包装,发现有一个针眼大小的洞。这个牌子大米是真空包装的,不应该有洞。我们马上检查货架和仓库同品种的米,没有发现有类似的洞。”对此,李经理认为有理由怀疑可能是对方“用针孔将虫子打到米里!”

  尽管如此,但因为觉得“惹不起”他,大约1小时后,超市方还是同意补偿刘先生500元。

  派出所

  拘留打假人

  因其携带管制刀具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刘先生为什么会被宜兴警方带走并拘留?大润发超市客服部一名蒋姓工作人员回忆说,“当时是在一楼退换货中心,我和另一位客服两个女孩子在场,没有保安围住他,是围观的顾客说‘米有问题退掉算了’,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朝我们扬了扬。尽管没有弹开刀,但我们还是立即报了警。后来民警将他带至城北派出所。”记者提出查看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但李经理表示“找不到了”。

  记者随后来到城北派出所想了解事发经过,但该所的汤所长拒绝接受采访。对于刘先生提出的异议,汤所长称,这一处罚决定是上报市公安局经批准后执行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据了解,刘先生是因为携带管制刀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5天。

  索赔还是敲诈?

  ■争议

  索赔还是敲诈?

  1994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条“退一赔一”的规定很快造就了一大批职业打假人。继王海之后,全国各省市职业打假人不断涌现。在一些人眼里,他们是“英雄”,但一些官员和商家却视他们为“刁民”。

  “可以说,没有哪家店没被职业打假人敲诈过!”无锡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客服部负责人称,这些打假者大多不隐瞒身份,来了就直接问我们赔多少?如果不赔就向工商投诉或者起诉到法院,或者找媒体曝光。“他们通常购买金额较大,赔偿金额少则几千,多了要上万元。对这些打假者,超市大部分会讨价还价,“毕竟这些人出来也要车马费、住宿费等成本,我们适当给点补偿就算了,不希望把事情闹大。”

  “我绝对不可能把虫子打到米里,如果我这么做,不就是敲诈了吗?”刘先生坚称,随身带刀只是为了壮胆,从未想过真的要动刀。“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碰到,现在圈子里的人都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单枪匹马打假了,要团队合作。”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业打假人介绍,“我们到超市随便看看,总能找到问题产品。跟超市交涉后,有的能赔到一二倍,多一些能赔六七倍。”对于职业打假年收入可达几十万元的传言,对方并未否认,只表示“这是因人而异的,有人勤快跑得多收入肯定高。”

  法律界相关人士指出,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消费者的范畴,现在仍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从规范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不管是不是知假买假,如果这些人买到的确实是有问题的商品,消法就应该保护;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消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受欺诈的消费者,“知假买假”者主观上并没有受到欺诈,本质上也成了一种营利行为。保护这种利益,不符合消法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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