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韩秋)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市财政局获悉,该市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中心擅自将事故车辆变卖所得的1.8万元已经上缴财政部门收归国库。
11月8日,现代快报相关报道刊发后,又有群众向现代快报举报称,2008年该中心也曾出售过很多机动车,其中有7辆翻斗车以每辆4000元出售,同时还分3批出售了不少摩托车。
这些所得款当年是否上缴了国库?
针对这一问题,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5年前的施救中心法人与现在不是同一人,已经退休,但他们将会展开认真调查。
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扬州市财政局,综合处副处长汪建新对记者说,经过调查,没有查到市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中心上缴过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