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国企负责人公务消费等都将有更加明确的标准和规定……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委获悉,市委就“反四风”的问题将制定出台一批规章制度。
此外,南京市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市领导“调研月”制度的若干规定》。其中确定每年11月开展市领导“调研月”活动。其中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下基层,不能当“甩手掌柜”。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将为干部待遇、职务消费等“立规矩”
据了解,南京市委日前举行了全市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汇报会,针对“四风”问题,南京市委将组织“回头看”活动,要求各单位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材料要再修改一次、有矛盾的班子成员要再谈一次、公开承诺整改事项要再梳理一遍、形成一个《整改行动计划》。
南京市委还决定,接下来将针对干部待遇、职务消费、机关大楼建设等出台一系列规定。具体而言,将制定《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修改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
实际上,对于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此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南京对于领导干部配备的公车、办公用房等就有标准和规定。
在住房方面,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曾发文确定了各职级领导干部的购房补贴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副部级190平方米,正部级220平方米。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年初启动
据悉,南京市教育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分两批进行,活动将一直持续到2014年7月。其中,市级领导班子、市级机关及直属单位将作为第一批单位。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明年初正式启动。
市领导调研须亲自选课题“写作业”
继确定8月为“无会月”之后,南京近日又明确11月为市领导“调研月”。
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改进调研方式,侧重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人员进行座谈讨论,多到与调研内容相关的地区和单位考察,多到基层发展一线和各行各业工作一线,加强与不同层面人员的交流,安排更多时间与群众和基层干部直接沟通。调查研究应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为主,不做一般性工作指示。坚持严格自律,提倡开展不打招呼、不层层陪同、不走规定路线、一竿子插到底的调研,安排一定比例的随机性调研。
调研完,还要交“作业”。根据安排,每年年底南京将召开市委工作务虚会,交流“调研月”活动成果,届时将遴选优秀调研成果在新闻媒体刊发。
南京市委还特别要求,市领导作为“调研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选定课题、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调查研究、亲自起草和修订报告,使调研成果真正体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决不当“甩手掌柜”,更不能由牵头部门代劳代言,防止和克服市领导的“调研月”变成机关部门的“调研月”、调研报告变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