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盐城人戴建国已经在徐州矿山医院躺了22天。这些天里,医院多次联系他的家人,要求他们来照顾,均被拒绝。昨天,在与现代快报记者通话中,戴建国的儿子说:“这是全家人的决定,即便他死了,我们也不会过问。”刘清香
6旬老汉住院20多天
戴建国是盐城市平湖区人,生病之前一直在徐州做生意,租住在西区卧牛山村一处民房里。10月21日夜里,他突发脑梗塞被房东发现,送进徐州矿山医院。“送来的时候,人已重度昏迷了。经检查,是大面积脑梗,再晚来几分钟,就危险了。”医院神经内科护士长王颖说。
经过抢救,戴建国保住了性命,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他的家人也始终没露面。
据医院介绍,戴建国被送进医院时,房东提供了他儿子的电话。当晚,戴建国转危为安后,医务人员拨通了他儿子的电话,“我们把情况说了,对方说第二天来。第二天却见不到人,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毕方侠说,自己在发给他的短信中说,他父亲病重,想念亲人,希望他速来医院,但没效果。
听到提起家人就流泪
昨天上午,戴建国苏醒过来,但已经偏瘫,也不能说话,大小便无法自理。虽然无法开口说话,但只要有人提起家人,他总会流泪,医护人员说,经常早上整理被褥的时候,发现枕头都被泪水湿了大半。
徐州矿山医院负责人说,为了照顾戴建国,他们安排了三名专职医护人员一天二十四小时轮流看护。“现在已经花掉医疗费用两万多元,如果戴先生家人确实贫困,我们可以酌情减免,但家人需要出面照看老人,这是他们应尽的义务。”
儿子说家人都不愿管他
接到现代快报记者的电话,戴建国的儿子先是否认认识他,随后承认他是自己的父亲,称父子俩的矛盾缘于戴建国借债,“他在家借了很多钱,两年前一拍屁股就走人了,有几万块都是我给还的,还有几万块钱是通过亲属担保借来的,他走了之后,担保人天天被人家追债。”
戴建国住院一事,他的儿子早就知晓,“当时和姑姑、叔叔都商量了,他们支持我的做法,不管他了,就算死在外面也不过问。”不过,他的语气缓和了不少,表示会和家人重新考虑如何处理父亲生病的事。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观点
儿子有义务
照顾患病父亲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律师表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儿子作为法定赡养人,有照顾患病父亲的法定义务,尤其是在父亲生病住院时更应担负起照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