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李春燕 朱亚君 记者 赵丹丹)自有树木可以随意砍伐和移植吗?近日,栖霞区一家公司自砍公司内树木,却将面临城管处罚,公司倍感委屈。栖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此召开了听证会,决定给予当事人适当的行政处罚。
9月12日,栖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区12345平台转发的一起群众举报,南京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厂区内有人砍伐树木。
接到举报后,栖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遭到砍伐的树木分别是构树和杨树,共计19棵,生长期大都在20年至30年,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1万余元。随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处以损失费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即罚款人民币三十余万。
原来,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可是公司并不知道不可以砍自家的树,倍感委屈,要求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该公司表示,公司之所以会砍伐树木,是因为前期消防部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安全检查,要求对管道周边的树木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管理人员对这方面法律法规不懂,所以没有及时办理报备手续。希望能得到从轻处罚。
考虑到该公司因消防需要,不懂法规而砍树,栖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表示,会酌情考虑,罚还是要罚,但会做岀较为适当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