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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特殊途径离开
不算搞特权

  昨天,据《法制晚报》报道,记者采访了北京某检察院监所处的检察官。他表示,从法律规定上看,并没有明确规定被行政拘留人员离开时必须走公开的通道。

  记者还采访到一位工作多年、对拘留所工作非常了解的民警,他的说法与监所检察官一致。他同时表示,孙杨上午通过特殊途径悄然离开,不能算是特权,而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正常做法。

  该民警认为,不仅仅是名人、明星,任何一个人如果以安全为由要求警方“通过特殊途径保证悄然离开”,警方都会满足,或开车把人送出去,或走“地下通道”等。他表示,这是一名获释人员的权利,拘留所应该去尊重,同时也是从挽救的角度考虑。

  现代快报记者 韩飞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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