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中纪委网站刊出《特邀监察员工作新变化》,介绍特邀监察员工作职责及新特点。文章指出,《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列出了6条特邀监察员的职责。归纳起来,就是要求特邀监察员凭借优势和特长,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4个方面作用。
人选
40名特邀监察员多为“专业人士”
上月,监察部公布《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下称《办法》),对特邀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并规定了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的选聘范围、基本条件、职责、权利、义务、聘任程序和解聘情形等内容。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办法》自本月1日就已开始施行,当日,监察部在京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新一届40名特邀监察员在会上亮相。记者了解到,40名特邀监察员中,有8人为“新面孔”。新人中半数为反腐专家,3人为法律、政治领域专家,还有一人为知名网民“窦含章”。涵盖了反腐、法律、政治、医卫、教育等方面专业人士,涉及领域十分广泛。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自1989年监察部建立特邀监察员制度以来,特邀监察员工作在全国各级监察机关逐步推开。实践证明,特邀监察员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点
在网上有影响并具备反腐知识
《办法》列出了7条特邀监察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在要求特邀监察员有履行职责相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础上,突出了特邀监察员在各自领域的影响力。
从这次新发布的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名单中就可以看出,他们有的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有积极的影响,有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与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相连,对监督工作不仅关注,而且有研究。
这样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特邀监察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优化人员结构,促使特邀监察员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职责
特邀监察员肩负“六大职责”
《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列出了6条特邀监察员的职责。归纳起来,就是要求特邀监察员凭借优势和特长,发挥咨询、联系、宣传、监督等4个方面作用。
咨询,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发挥建言献策,参谋助手的作用;联系,是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并反映给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就是以自己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切身体会,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反腐倡廉的成效,增强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监督,就是通过参与各类专项检查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发挥双重监督作用。
一方面监督监察对象更好地履行职能;另一方面也对行政监察工作进行监督,促进监察机关不断改进工作,这是监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体现。
任期
和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任期相同
聘任特邀监察员,从提出人选和进行考察均由监察机关牵头,发挥主导作用。
据了解,1991年,监察部印发的《监察部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规定特邀监察员的任期是三年。199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特邀监察员任期作了修改,由三年改为五年。此后,在2000年、2006年、2010年先后聘请了特邀监察员。
《办法》对特邀监察员的换届和任期作了新的调整,即规定特邀监察员在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产生后换届,每届聘用期与本届领导班子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后可以续聘,但最多续聘两届。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