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离了婚,3岁的儿子小斌(化名)由男方抚养。唐阿姨本来只是闲着没事帮他们带孩子,没想到一带就是13年。如今孩子大了,在给唐阿姨一家带来经济压力的同时,父母缺位孩子的教育也成了一大问题。为此,唐阿姨一家希望有关方面能帮他们找到孩子的父亲。 刘国庆
帮忙带孩子,一带就是13年
唐阿姨今年62岁,家住武进区漕桥街,有两个女儿。2000年前后,小女儿戴女士租农机厂的房子办广告公司,认识了在农机厂上班的小情侣庄某和小周,两家人相处得特别好。2000年6月,庄某和小周的儿子小斌出生。“我当时没什么事情,就答应给他们带孩子。”唐阿姨说,小夫妻俩过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会来看看孩子,虽然当时说一个月给500块,但从来也没给过钱。
小斌3岁的时候,庄某和小周闹离婚,约定孩子由庄某抚养。“离婚后庄某来过一趟,他让我们再带孩子一段时间。”唐阿姨说,孩子跟她特别亲,喊她“阿婆”,她也可怜孩子,就同意了,哪知这一带就是10多年。
孩子大了,最好有父母陪伴
小斌现在上初中,是走读,每天早上4点半唐阿姨就要起床给他做饭。遇到刮风下雨,还要接送。“就因为孩子不是我们自家的,我们花的心血比自家孩子还要多。”唐阿姨说,孩子渐渐大了,也知道一些情况,性格上有些内向,“我们毕竟不是他的父母,从身份上讲他也不算我们收养的,教育起来总觉得犯难。”唐阿姨说,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能尽早回到父母身边是最好的。但是,自从6年前小斌从幼儿园毕业的时候庄某来过一趟,此后就再没露过面。
其实,庄某的老家在同一个镇上,唐阿姨他们也去找过,可那里早没人住了。“问了他的母亲、亲戚,都没有联系方式,那个人就像是完全消失了一样。”戴女士说,在小斌9岁的时候,他们联系上孩子的母亲小周。小周已成家,放假或是寒暑假的时候会接小斌去住段时间,一年四季也会给孩子买些衣服,开学的时候会付一些费用。
寻求司法机关协调解决
昨天,记者联系上小斌的生母小周。说起小斌的事,小周表示自己也很着急,不过自己已经另外成家,让儿子回自己身边有点不方便。“我很感激唐阿姨一家,也觉得对不住他们。”小周说,如果将孩子接走,她作为母亲无可厚非,但是“就这样把孩子接走,我也觉得不太合适。他们带孩子这么多年,总得给他们家一个说法”。小周表示,她知道唐阿姨一家为照顾儿子付出很多,“我现在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问我现在的老公要,总得征得他的同意吧。”为此,小周也是纠结不已。
小周说,她现在最急切的是找到前夫庄某,但是离婚至今没再联系过,也没有联系方式。
常州乐天律师事务所俞伯俊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小斌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有抚养义务,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接收孩子,唐阿姨一家可向公安机关反映,小斌父母涉嫌遗弃罪。目前,在能找到小斌母亲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唐阿姨可直接将孩子送交给其母亲。至于小周和其前夫当初关于孩子抚养是怎么约定的,这与唐阿姨一家没关系。此外,唐阿姨还可向其母亲主张一定的抚养费用,小周也可自行向前夫索要相关抚养费。
对于这件事,俞律师建议,双方可在司法机关鉴证的情况下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