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街道党工委委员还兼任社区党委书记,赵某不仅协助拆迁工作,还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社区一些工程。于是,拆迁公司、装潢公司的老板纷纷上门给其“拜年”,也送去各种好处。近日,赵某因受贿、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白雪 刘国庆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
今年49岁的赵某曾任武进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兼某社区党委书记。2009年到2013年,赵某协助政府对一处村庄实施拆迁。
赵某在当地有一家电器公司,也在拆迁范围内。于是,赵某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拆迁安置手续后,声称要将老厂房的屋瓦等材料留用,于是将厂房的拆迁工程给了熟识的一家拆迁公司老板钱某(化姓)。2009年,拆迁公司老板钱某为感谢赵某,送给他10万元。此后,从2009年6月至今年2月,钱某以拜年、赵某妻子生病等理由,送给赵某烟酒卡和现金共计3.5万元。其中,光赵某的儿子结婚,钱某就送了1万元。
因贪污受贿获刑7年
除了拆迁工作,赵某还负责所在社区物业管理、房屋出租、社区办公楼装潢以及一处综合市场的电力设备安装等工程。在此期间,赵某多次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送的烟酒卡等物。
法院审理查明,赵某在担任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期间,协助政府从事拆迁等行政工作过程中,在社区办公楼装潢等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物共计21.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09年下半年,赵某在其个人所有的电器公司的拆迁过程中,要求评估公司作出重复评估,并谎称可不拆,采用重复补偿的方式,骗取国有资金154532元,此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赵某犯受贿罪、贪污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已退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