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2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无标题

  要让城管不纠结

  须“重新审视”

  读了11月6日的社评后,我觉得,不让“小城管”纠结,必须做到三个“重新审视”。一是要“重新审视”我们的城管条例,看看哪些条例不利于为民谋利,然后及时进行修订;二要“重新审视”城管的执法方式;三是“重新审视”城管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模式。

  南京读者 吴文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