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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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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萧山冤狱案

  一审审判长辞职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4日上午举行,会议决定接受傅樟绚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余杭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傅樟绚1957年出生,担任余杭区法院院长之前,曾长期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等处工作,为1997年萧山抢劫杀人案一审审判长。1995年3月20日、8月12日,杭州萧山相继发生两起抢劫杀人案,公安机关认定这两起命案系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5人所为。1997年7月11日,杭州中院一审分别判处5人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17年后,“3·20”劫杀案真凶项生源现身,2013年7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判决5人无罪。

  据介绍,傅樟绚辞职的理由为工作需要。辞职后,傅将被调往余杭区政协担任副巡视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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