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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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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被电梯夹断手指

  超市担责七成赔32万

  快报讯(通讯员 谢立华 记者 刘清香)不到3岁的男童小凯跟着小姨到徐州新一佳超市购物,不料在下行电梯口摔倒,其右手被电梯底部缺失的齿条卡住,导致食指、中指、无名指被夹断,构成9级伤残。小凯家人将超市告上法院。近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超市应当承担70%责任,赔偿322131.78元。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超市未能提供事发时的手扶梯的质量证明以及年检证明等,应认定其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较大过错。而小凯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上的疏忽,对小凯的伤害后果亦具有一定的过错。(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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