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途中,卖甘蔗的商贩刘某(化姓)驾车将甘蔗残渣等倾倒在路边一处露天垃圾池。11月3日,他第三次去倾倒时,被人“逮住”了。据他说,对方自称是板桥新城柿子树社区的,不允许偷倒垃圾,说要扣车,刘某拒绝后,对方提出要买一条香烟来“通融”一下,刘某身上钱不够,用行驶证押在烟酒店拿了一条香烟给对方,才得以脱身。
昨天,柿子树社区负责人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社区有个“控渣办”,聘用了几个人在管控乱倒渣土和垃圾,但是工作方式肯定是有问题的,此事他们将严肃处理。至于是不是“吃拿卡要”,他们还在进一步调查。
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文/摄
投诉
“乱倒垃圾要一条烟的代价?”
刘某是在板桥附近的菜农。11月3日傍晚,他开着一辆面包车,带了一蛇皮袋垃圾,从岱山保障房方向开车到了柿子树社区境内的新湖大道,他停下车将垃圾搬到了路边一处垃圾池。就在这时,来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
刘某称,对方开口就说:“总算逮到你了!”对方自称是管乱倒垃圾的,已经发现垃圾池里好几次被倒了甘蔗残渣。随后对方拦在车子前面,不允许刘某离开现场。
刘某说,他要报警,但对方说:“社区的人马上来。等他们过来处理。”很快,来了个社区工作人员,要求面包车开到社区去接受处理。
“我晚上还要进货呢!”双方僵持着。刘某介绍,后来,这名工作人员说,如果不想去社区,那么就买条苏烟再说。刘某称,当时身上钱不够。于是对方提出,可以把行驶证押在附近的烟酒店。于是他到了一家“顺意烟酒店”,拿了一条480元的苏烟,交给了工作人员,行驶证则押给烟酒店。
拿到香烟后,那个工作人员就离开了。刘某越想越窝火,“倒个垃圾就要一条苏烟的代价?”
暗访
对方改口称“香烟我不要了”
当晚9点多,刘某给现代快报打电话投诉此事。记者跟着他赶回烟酒店,以同伴身份询问此事。老板娘表示,他们跟那个工作人员确实是熟人,据称姓尤。对于为什么被要求买烟,老板娘称:“这都是人之常情。”
记者表示,这件事需要尤某来一趟,把事情说清楚。拨打了尤某手机后,5分钟,尤某就来了。
刘某又问他:“为什么我不能在这儿倒垃圾?”尤某表示,垃圾池是社区建的,只允许本社区人倒生活垃圾。尤某称,社区清运垃圾,是要费用的。他称,他们此前拦住刘某的车子,结果对方还要打人,非常不配合处理。看记者一再发问,他改口称:“香烟我不要了。”
社区
一人解聘,一人待岗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赶到板桥新城柿子树社区,社区王主任表示,他们已经得知此事,对此非常重视,要严肃处理当事人。
据了解,社区在几年前成立了一个“控渣办”,尤某属于社区聘用人员,已经工作了两三年。“控渣办”是在本社区范围内控制渣土乱倒,也包括偷倒垃圾的行为。
王主任表示,拿香烟肯定是不对的。但到底是商贩提出来的,还是管控人员提出的,还在调查。尤某称,是商贩自己提出来买香烟的。
后来,尤某的确是自己将香烟钱付掉了,行驶证也交还了司机。另外,尤某表示双方理解上有偏差,押行驶证是让他回去取钱来,等下一步处理,并不是支付烟钱。
王主任表示,其实社区控渣办并没有执法权,也没有暂扣权,所以会要求对方先到社区来,再进行相应处理。平时他们也严格要求管控人员不得违规违章,“他的行为是有问题的,正确做法是让对方清理垃圾,并负担相应的费用。”
目前社区决定,立即解聘尤某,现场一开始拦车的是控渣办的陈某,给予待岗三个月、扣罚工资奖金以及年终奖的处理。同时社区控渣办主任周某,要在社区会议上深刻检讨,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昨天,板桥新城管委会综合管理办的刘主任表示,此事他们也非常重视,要求社区严肃处理。
刘某的垃圾应该倒在哪里呢?柿子树社区王主任表示,如果是在市场,那么摊位费就包括了垃圾处理费。雨花台区环卫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流动商贩,那么其本身就是违规的,所以没人负责收垃圾,估计刘某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