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钱春龙 记者 朱俊俊)车辆保险手续齐全,可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报案时所称的驾驶人,并非事故时实际驾驶人。近日,南京交警三大队就遇到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今年4月的一天,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一名陈姓男子称,早上开着奔驰越野车出小区时,可能没睡好头发晕,错将油门当成了刹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本田轿车。这起事故没人受伤,事故责任也比较明确,交警认定陈某负全责。在报警的同时,陈某也报了保险公司。最后,修车共花了4.7万元,陈某把发票提供给保险公司时,没想到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我没有酒驾,车辆年检和保险手续都很全,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一气之下,近日,陈某将保险公司告到了秦淮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现场播放了一段小区门口的视频,显示出事时开车的另有其人。10分钟后,车主陈某才走到车旁,开始打电话报警。“根据监控,肇事司机并不是后来报警的陈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称,根据《保险法》规定,他们完全有理由拒绝赔付其车辆损失。
法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陈某没有如实陈述这起保险事故,也就是说,以陈某作为驾驶员的这起交通事故根本不是真实存在,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时是一时图方便,以我的名字报了案,早知道怎么也不会这么做啊。”得知这个结果后,陈某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