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核心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南京警方侦破“打谣”第一案
女网友敲诈董事长400万被批捕通过网络诋毁他人索取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

  女网友敲诈董事长400万被批捕

  通过网络诋毁他人索取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

  对于在生意场上颇具能耐的张鹏来说,这或许是一场无妄之灾:因微博而结识,后来他一直被这名女网友“骚扰”,在这名女网友的口中,他与多名女性有染,其中甚至有他的员工。而在张鹏看来,这纯属造谣,给他和身边的人带来了太多的困扰。当这名女网友提出400万元的要求后,不堪其扰的他汇了55万元过去。目前,这名造谣的女网友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方批准逮捕,目前本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据悉,这是全国打击谣言犯罪专项行动中,南京警方侦破的第一案。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通讯员 佳佳

  微博聊天

  聊出一个“大麻烦”

  这件事要从2012年年底说起。

  张鹏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在微博上挺活跃。“当时有个女的给我发私信,说希望认识一下。”渐渐地,两人聊开了,他得知,对方叫黄茜。

  熟悉后,两人还见了面。“就是听听音乐、聊聊天。”张鹏说,通过这两次接触,他觉得两人聊得并不投机,后来便逐渐疏远,联系也少了。

  过了一段时间,黄茜突然告诉他,微博上有个名为“张鹏情妇”的账号。“我一看,果真有这个微博,很惊讶。”里面还有不少诋毁他的言论,比如说他道德败坏之类的话。“现在网上瞎讲的人很多,我当时没太在意。”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黄茜后来突然提出要做他的情人。张鹏早已有了幸福的家庭,也从没想过要和黄茜发展,当黄茜提出这个要求时,他已经意识到,她应该不是在开玩笑。

  “我希望她能把那个微博注销,但她没同意。”接下来,他发现,不仅在微博上,在一些论坛上也出现了诋毁他的内容。“我当时还和她联系,希望她别再骚扰我。”不过他渐渐发现,黄茜没有收手的意思。一气之下,他在微博上把黄茜“拉了黑”。

  很快,这就被黄茜知道了,继续在微博上攻击张鹏,甚至是他的同事。张鹏说,黄茜将他几个女同事的照片发在网上,声称张鹏和她们关系混乱。那些话,在张鹏看来根本是无中生有,而且简直不堪入耳。

  谣言殃及同事

  更影响了企业业绩

  这些微博对张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我那几个女同事也说家庭关系受到影响了。”让张鹏更担心的是,这对他企业也造成了影响。“有的客户因此对我人品产生怀疑,损失了好几笔订单。”

  吕萍是张鹏公司的员工,这件事发生不久,她就听说了。

  “我在微博上看,确实有人在上面说张鹏男女关系问题,内容很露骨,甚至涉及到一些已经离职的女员工。”吕萍说,黄茜发布的微博甚至@了多家知名媒体,在一些搜索引擎里,相关信息当时已经有成千上万条了。

  “当时公司已经有很多人知道这个事了,对我们公司的影响很大,以至于张总后来都不怎么在公司公众场合出现了。”吕萍后来曾用自己的微博和黄茜沟通,希望暂且平息此事,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

  沟通间隙,黄茜甚至对她放话:“这只是刚开始,我的目的是让你们公司的销售额为零!”吕萍也意识到,按这个态势,双方无论如何也是无法继续商谈下去的。

  想了结此事?

  她开口就要400万

  负面言论越来越多,这给张鹏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他有时去公司,只要看到员工们在看微博,都会觉得大家是在议论他。

  “她后来还提出要来我们公司做副总,我没有理睬她,因为她根本没这个能力,也不符合公司规定。”后来,黄茜还让他送一辆名牌轿车给她,但那种品牌的车,想买起来并不容易,张鹏也没同意。

  “后来她说要把轿车折现,提出要我给她400万,我同意了。”张鹏说,之所以答应,是因为他很害怕这件事再发酵下去。“她诽谤我的那些事虽然都是捏造的,但让旁人听了,还是会半信半疑。”他甚至担心这件事如果被竞争对手利用,到时公司的损失就无法估量了。

  “我手上一时没那么多钱,就先汇了55万过去。”后来,黄茜也删除了部分帖子,但她还继续索要余款。“她说这些帖子都存档了,以后还能再发。”张鹏这才意识到,这根本就是个无底洞。

  被抓后她很后悔

  写信表达歉意

  张鹏报警后,黄茜被警方抓获。她承认,曾在网上多次发布对张鹏不利的言论,但她说,发帖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敲诈勒索,而是想让他和自己做朋友。“但他没有同意,我感觉他伤害了我,所以要用这种方法来报复他。”

  至于微博里的内容,她解释称,这些全都是她道听途说来的,并没有去核实过。至于那400万元,只是她的气话,并非真的想要。

  事后,黄茜说,她十分后悔,之前的举动实在太冲动了。她还写了一封信,向所有被她攻击过的人表示歉意。

  不过,后悔似乎来得有点迟:目前,她因涉嫌敲诈勒索罪,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据检方介绍,以在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据悉,这是全国打击谣言犯罪专项行动中,南京警方侦破的第一案。(文中人物系化名)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