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税款520万元,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缴滞纳金134万元的处罚。近日,无锡市国税局二分局税务干部对某电气有限公司开展日常评估,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采购不锈钢材,但在翻阅财务凭证时,细心的评估人员注意到钢材采购入库单上签字混乱,有伪造笔迹的嫌疑,评估人员决定对该公司开展深入调查。
通过仔细查阅购货合同、货物运输、货款结算等资料,初步判断该公司存在接受虚开钢材增值税发票的问题。随后,评估人员就相关疑点与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最终法人代表承认为了达到扩大增值税抵扣金额和多列支成本的目的,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取得多家不锈钢商贸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40余份,涉及金额高达1457万元。
最终,企业法人代表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为自己的错误“埋单”,目前已申报补缴税款520万元,滞纳金134万元。此案将移送稽查作进一步处理。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