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观察员 伍里川
房价在狂飙,这是一个让人叹气的现状,也是一个让人追问的事实:谁来为此负责?
有报道说:全国楼市已临近年末收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年初制定的房价调控目标能否实现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9月份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达到14个。
难道还有“理论上”完成调控目标的可能?不!业内专家多认为,部分城市无法完成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已成定局。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北京和上海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与去年保持稳定,但是就目前两地的房价涨幅水平来看,“如果房价是两位数,甚至是20%的增长,肯定不是一个平稳的状态。”
既然如此,那该怎么办?要知道,地方政府当初可是立下“军令状”的。按年初调控政策的要求,完不成目标的城市将面临问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于今年3月1日发布,要求: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奇怪的是,现在出现了一种质疑当初调控目标的声音,认为相关目标并不合理:目标制定没有把握好市场的发展,没有充分考虑市场上存在的供应和需求。
这样的声音有点像为相关城市“开脱”的意味。但是无论如何,问责是绕不过去的。
23日,在国家统计局发布9月70大中城市房价情况后仅1天,北京连续发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和被称作升级版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京七条”两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意在从供需两端加强对房地产调控。
北京的“一天两发文”是一个信号,表明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紧张起来。约谈可能难以带来真正的压力,但是问责肯定不容易“混”过去。
财经评论员马红漫在《广州日报》撰文,认为“京七条”为楼市调控提供新实践模式。并认为“京七条”点亮了北京许多刚需购房者的希望,也给楼市调控提供了一种新的实践模式。
尽管如此,但是今年的事还须今年了结,“模式”如何毕竟只能待来年再检验效果。调控不力的结局已注定,先把问责的工作做了再说。
如何问责?采取什么方式?这是一个问题。
“约谈”的效果很有限,这已为各种约谈所证实。民意要的是严厉的问责,要的是真“打屁股”,而不是走过场的问责。
这么多年,每每调控落空,但问责并没“硬”起来。评论人堂吉伟德在新快报撰文直指:自2011年“新国十条”以来,便鲜有明确的问责案例。即便是2011年6月国土资源部宣布“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别说打老虎,连苍蝇都没怎么拍”。
楼市调控基本落空,问责会否继续落空?这是作者的发问,也是公众的担忧所在。
“问责”不能再让公众失望。否则,严肃的一年复一年喊的“问责”不就成了“狼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