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跨国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
“卖肾车间”三主犯最高判6年
  现代快报今年6月1日的报道

  “圈养供体跨国卖肾”后续

  跨国出卖人体器官案宣判

  “卖肾车间”三主犯最高判6年

  刘某等人开办“卖肾车间”,招揽自愿出卖肾脏人员20余名,提供食宿、体检、手术“一条龙服务”,并将生意做到了国外。昨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刘某等人犯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魏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小刘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三千元。判处邓某等5人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通讯员 刘建军 记者 刘国庆

  现代快报今年6月1日报道了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圈养供体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昨日,法院对该案宣判,3名主犯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邓某、魏某等8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于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租赁石家庄市一处房子,通过他人介绍和互联网发布广告,招揽自愿出卖肾脏人员20余名,提供食宿、安排体检、联系交易,组织他们出卖活体肾脏,被称为“卖肾车间”。

  8人分工协作,刘某将配型信息发布至网上联系交易;邓某负责管理卖肾人员的日常生活、安排体检、抽取肾脏配型血样等。2011年11月,刘某安排供养的一名卖肾人员至太原市某医院,向他人出售左侧肾脏。

  2012年2月,刘某等人联系一名卖肾人员到济南市,与他人实施卖肾交易。张某在互联网上发布招收卖肾人员的信息,并介绍卖肾人员至刘某、邓某处卖肾。

  2011年9月至12月,魏某通过互联网,与境外人员联系组织出卖他人活体肾脏,将一名卖肾人员带至印度尼西亚某医院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将其左肾卖掉。

  2012年1月,小刘通过互联网,以40万元的价格与病人家属进行活体肾脏买卖交易,随后,小刘联系刘某让其提供符合配型要求的卖肾人员,同时联系李某安排肾脏移植手术。当年2月12日,小刘、李某在济南市与病人家属见面,在等待安排手术期间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中介各方相互之间并不是很熟识,主要通过网络联系。一旦双方配型成功,中介各方则密切分工,最终促成手术实施。

  据刘某称,网上想卖肾的人很多,因此卖肾者价格都在3万到5万元。而刘某作为供体中介,一般每次能赚5000到1万元的中介费。患者方面出的钱,则从十几万到数十万不等。相对来说,患者中介从中赚的钱略高,一般有几万元。还有很大一部分钱归了医院中介和做手术人员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被起诉的几名嫌疑人里面,有的自己本身就卖了器官,比如刘某。而李某、邓某等几人,他们自己也想卖肾,但因为年龄大等原因,体检没过关,就做起了这方面的生意。

  据有关法律界人士介绍,这里面已经形成了一个“黑市”以及由三方中介组成的利益链条,其间的买卖差价高达10倍:患者家属往往出数十万元买肾,而经过患者中介、供体中介和医院中介的层层盘剥,卖肾者只能获得三五万元的酬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