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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开发商发告知书要强拆违建?
相关部门:是不是违建,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认定

  “开发商有什么权力来拆违建?”近日,新北区春江镇百丈一些街面房业主,向现代快报热线86803110反映,房子买了10来年一直办不到产权证,为此事反映多年无果,最近开发商又发告知书,说是要拆掉房子南面的一些“违建”。

  对此,昨日镇政府表示,违建应由政府有关方面认定,发告知书是开发商自作主张。不过,经核对,双方争议的“违建”确实位于开发商小区红线范围内,已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刘国庆

  业主

  产权证办不到,开发商又要求拆违建

  袁师傅等一些居民是位于新北区春江镇百丈百盛路南侧街面房的业主。这些街面房1楼是临街的店面,一共有3层。据他们介绍,这些房子购买于2000年左右,房款早已交清,但至今有60多户一直未能办到产权证。

  针对此事,今年8月份常州市政府在“每月一告”中说明称,该批房屋以百丈村委名义代建,因原建设单位未办理房屋项目供地手续,未进行土地出让,未办理规划红线图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进行消防验收和房屋质量验收,根据现行政策法规管理要求,此类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此,新北区政府在责成春江镇政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的同时,将组织城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调研,寻求解决此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

  “我们这段时间也一直在向政府反映,希望能早日解决。但这两天又遇到了新的麻烦。”袁师傅说,他们房子南侧是刚建好的百盛苑小区,和他们当初买的房子是同一个开发商。百盛苑小区未建之前一直空在那,中间建了围墙,袁师傅他们就靠着围墙用红砖建了一些一层的平房,每家十几平方米,一共有十来间。

  “我们自己搭建的这些房子当然也没有证了,有10来年时间了。”袁师傅说,10月21日,居民们突然收到开发商常州百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份告知书,说是要自行拆除,不拆的话就要强拆。

  记者看到,这份盖了公司红色印章的“告知书”,上面要求各户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对这些违建实施强制拆除。如果自行拆除,可获得200元每平方米的补偿。

  “违建得由政府认定,也该由政府来拆,他们公司有什么权力来强拆?”袁师傅说。

  镇政府

  “告知书”没效力,应当协商解决

  春江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关于袁师傅等一些居民房子南侧的平房一事,镇政府专门找到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了核对,发现那10来间平房所在的位置,确实属于刚建好的百盛苑小区红线范围内,该小区建设前已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国有土地。

  “开发商21日发的告知书,镇政府不予认可。”该负责人说,按照法规,违建认定应该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不过,因为村民所建平房属于百盛苑小区地块,已要求开发商方面和村民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常州百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公司将积极和居民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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