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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花4.9万元买表姐推销的保险
说好的1年期限竟变成20年
法庭上,保险公司却指责她串通表姐“骗保”

  为了给自己多一份“保障”,再加上表姐洪玲的推销,岳凤花49000元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说好期限为一年。然而拿到合同后她傻眼了,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期限为20年,也就是说她每年都要交49000元,交满20年。岳凤深感被骗要求退款,可表姐却推给了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也拒绝了她的要求。无奈之下,岳凤起诉到南京建邺法院。

  通讯员 剑发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事件经过

  说好的1年期限,合同上却变成20年

  岳凤在扬州工作,2011年的一天,久不联系的表姐洪玲突然打来电话,提出让岳凤买一份保险。称只需要交一年的保费4.9万元,到期后就能拿到30%左右的红利。

  经不住表姐的“热情”,岳凤买了这种保险。交了钱后,剩余的手续就交给洪玲处理。但直到2012年底,岳凤才看到合同。

  打开一看,岳凤傻眼了,保单上的期限赫然写着“20年”,根本不是表姐承诺的一年。另外,她发现保险单上的签名也不是自己的笔迹。岳凤提出退款。然而,她多次找到洪玲和保险公司交涉无果。

  岳凤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而洪玲所在的保险代理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

  庭审直击

  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互相指责对方是骗子

  10月18日下午,建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岳凤的代理律师介绍,保险产品的销售程序一般是这样的:投保人在保单上签字后,业务员将保单带回保险公司;投保人缴费后,保险公司受理并签发合同,业务员带合同给投保人签字;最后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电话回访确认。然而岳凤对交费后的一系列环节并不知情,合同到手之前就被“篡改”了。

  保险公司方当庭播放了一段电话回访录音。录音里,一名自称是岳凤的女子在电话中确认合同内容无误。

  但岳凤的代理律师称,客服人员电话回访时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至少要比对身份证号码,而不是只问个名字。而且这份保单上的电话号码根本不是岳凤的,而是洪玲同事王某的。据此,岳凤方不认可这份证据的真实性。

  保险公司最终承认接受电话回访者不是岳凤本人。但他们转而认为,岳凤是和表姐洪玲以及其同事串通骗取佣金。

  保险公司指出,目前岳凤一方没有证据能证明保险合同造假。同时,作为第三人的保险代理公司代表指出,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中不可能有一年期的分红型产品,所以岳凤称保险合同期限被“篡改”,他们也持怀疑态度。

  至此,案情依旧扑朔迷离。法庭表示,双方需要进一步提交笔迹鉴定等证明材料,择日开庭再审。(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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