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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查询公职人员财产,不涉个人隐私权

  本周六起,公众可在澳门终审法院网站查询公职领导的财产。(10月15日《南方都市报》)

  官员包括“国企领导”的私人财产将在网上公开,房产等不动产可以被市民随意查询。由此,关于隐私权的讨论,又多了一个注脚。目前反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声音中,最大的理由就是侵犯隐私权利。

  官员财产公开已成为世界上的通行原则,是由官员的特殊身份决定的。这种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要让非法侵吞的不义之财无处藏身,进而减少公权者的某些非分之想。从公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公权力者的某些私权利必须让渡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上说,政府官员公布财产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掌握公权力的人,不能与普通公民享有同等私权利,公权力者的私权利是一种有限权利,要受到限制;当公权力者的私权利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应服从于公共利益。

  也是基于这种原则,保护公民私权利的制度设计上,应考虑例外原则。比如,互联网上随意曝光公民隐私属于侵权,当事者有权追究曝光者的法律责任。随意发布公民财产信息,也一样。而所谓例外原则是说,出于监督公权力目的的曝光与发布,应不在侵权之列。这里面的道理就是,普通公民个人生活隐私与财产情况,无关公共利益;而公权力者的个人隐私与财产情况,则有关公共利益。

  从择业自由的角度上说,官员私权利有限原则,限制的只是“官员”的权利,而非“公民”的权利——如果不认可这种原则,官员完全可以请辞。内蒙古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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