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余乐) 11月1日,《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今后南京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都需要园林部门在规划阶段审查绿量、绿化指标,批准种植合适的树种,工程完工后,应由园林专业人士对照规划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则加盖“绿戳”。
昨天,南京的政府官方网站中国南京公布了“绿色图章”管理办法。11月1日起,一旦发现毁绿事件,执法部门不仅将勒令“毁绿”单位停止,迅速恢复绿化并进行赔偿、接受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绿色图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建设及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化工程建设。
按照规定,城市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时,应先由规划部门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园林绿化部门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如果符合要求,将加盖“南京市园林绿化审批专用章”;工程建设竣工后,如果施工方只注重工程主体建设,忽视绿化配套建设,或是出现绿化不达标的现象,园林绿化部门有权责成建设单位整改。
目前,南京市园林局正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细则,预计本月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