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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对遗产税的质疑声是一种提醒

  征收遗产税不能急功近利 10月10日 京华时报 徐立凡

  “征收遗产税”的消息一出,即被炒得沸沸扬扬。尽管相关当事人表示否认,但舆论热度不减。焦点不在于是否征收遗产税,而在如何寻找到切合实际的起征点。80万元起征固然乖谬,但500万元、1000万元起征的意见是否合理,也尚需认证。无论起征点定到哪里,社会高度关注和操作路径迷失之间的冲突,已在提醒征收遗产税的操作切忌急功近利。

  京华时报一评

  一般而言,征收遗产税具有实质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而且还有推动公益慈善的附加价值。

  但是,征收遗产税不能只看到行政意志和预期目标,还必须回到税收的基本原则上加以考量。如果遗产税仅仅是强化了政府部门的财政能力,而不能通过一个稳固的渠道用于公共服务,那么纳税义务尽管可以强制执行,却难以获得真正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不管起征点定到多高,都可能出现财产转移的情况,从而伤及经济的合理运行。这也就意味着,征收遗产税必须建立在法律可靠地保证义务与权利的对等前提之上。而在这方面,还有大量的制度建设空白需要填补。

  网友声音

  @龙城北辰:遗产税看来避免不了,但起征点要高,应不低于5千万。

  @六股河的风:遗产税并不美丽。

  现代快报再评

  如果遗产税确实能够调节贫富差距,那么一定会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可遗产税还没开征,就受到了质疑,这质疑不只是针对传闻中的80万的起征点,更是基于公众对个税征收的切身感受。税收不仅是门“艺术”,更是事涉公共利益的政治。而开征一项税种至少有两个前提:一是平衡原则,增加一项,就得减少一项甚至多项,不能额外增加百姓负担;二是公平原则,公众以纳税形式为权利买单,就要提供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的权利,不能只要纳税人付账而不提供服务。所以,开征任何税种都要得到公众的同意,“无同意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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