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柒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又见“指标考核”惹风波

  □本报观察员 伍里川

  在绩效考核中,指标考核法比较常见。然而这并不表明,指标考核法就能适用于一切事务。

  周内,一条“摊派精神病指标”的新闻引起巨大震动:去年9月,郑州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规定各辖区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这个比例据说已经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在“熟悉”于各种指标摊派的当下,众多网友仍震惊于精神病指标也能摊派,舆论也大声批评。原因在于,这种摊派不仅带来非常不好的社会观感,而且确确实实易产生诸多负面效果。事实上,报道也透露,在层层摊派的过程中,已产生了一些弄虚作假行为。

  但当地有关部门很快书面回应称:他们进行重性精神病人筛查管理是依据国家卫计委文件进行的,“指标”指的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此“指标”是指导性的,并非强制。

  但这样的话显然没有让网友放心,尽管有关部门推行的工作也有其重要性,但是人们无法忘记“被精神病”之恶。而且,层层摊派之实,也是无法否认的。

  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将精神疾病患者发现和报告的任务简单摊派分解到社区,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卫计委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

  这也证明层层摊派是必须纠正的问题。问题是,仅仅表态说这不合规、仅仅纠正就完事了吗?

  如果上头没有指标性的要求,下面又怎么会如此卖力地摊派“指标考核法”?

  为何要制定考核指标?专家介绍,部分地方重性精神疾病发现率很低,是因为当地大多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被发现。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患者进行有效治疗和管理,有10%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可能出现肇事行为。

  这的确是一个不能绕过的问题。但是该不该定出一个指标?这也是值得反思的。

  当然,非强制、不摊派,这些要求,是有针对性,但是,由于缺乏刚性的“罚则”和严厉的监督,再好的经到了下面都会念歪,更何况这“经”本来就值得商榷。在这方面,值得检讨的又何止地方相关部门。

  评论人殷建光《有据可依的“摊派精神病指标”更可怕》一文说出了众人的担忧。

  而在中国新闻周刊的博客里,《摊派精神病:“中国式指标”的荒诞》一文则直指更大的问题:“中国式指标”还有更多。按指标寻找精神病,更像一场“没病找病”的闹剧。而其他指标呢?恐怕也多是闹剧。

  从罚款指标,到破案指标、捐款指标、死人火化指标……指标考核法都充当着一个面孔严厉而又令人反感的角色。其诸多诉求,都带上了政绩、利益、粗暴的烙印。

  指标考核不是不可以有,但是应该区分对象、科学制定,应该慎之又慎。

  不分青红皂白,乱搞一气,这是最坏的“指标考核”。尽管一些考核也带有较强的社会意义,但是并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乱制定、乱作为。

  对“指标考核”乱象,应引起重视。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