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高研 记者 马薇薇) 行窃得手后,小偷为了再“捞一笔”,想了一妙招,冒充“好心人”将偷来的部分物品返还,还留下短信要失主赎回其余的资料。自以为聪明的小偷却是“反被聪明误”,正是这条短信让他落入法网,近日被高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1月26日晚,洪文发现电动车和遗落在车上的皮包都不见了踪影。包里除了有1500元现金和手机,还有客户资料等不少重要文件,丢了可能要误大事。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洪文发现包“出现”在门口,除了一部手机,现金和资料都不在。洪文发现手机上有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我在公园散步时,看到有个人偷偷摸摸把包扔了,我估计那个人是小偷……他走了以后我就把包捡起来,发现里面有很多资料,估计对你挺重要的。如果想拿回去,就拿钱来赎吧。”
根据上面的号码,民警联系上了对方,得知这位“好心人”名叫李强。民警在与李强的谈话中,发现他前言不搭后语;再查查他的档案,原来还是一个累犯,曾因强奸罪、抢劫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几进宫”,不久前还因吸毒被抓过。进一步调查后,李强终于承认东西根本不是“捡来的”,都是偷的。因为翻看了偷来的包,发现里面的资料可能对失主十分重要。贪得无厌的他于是心生一计,冒充“好心人”让失主将资料赎回。
近日,南京高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