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10月10日的社评《走不走都需要交钱,这个年票制好霸道》后,颇有同感。但我觉得,年票制实际上是另一种“三乱”。
“三乱”的主要特征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而路桥费中的年票制是三者兼有,年票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完全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你只要有汽车,过不过路、过不过桥都要收费,明显是一种乱摊派;年票与汽车年检捆绑在一起,不买年票汽车就不能年检,汽车不年检就不能上路,上路就要罚款,这又变成了变相处罚,当然属于乱罚款。如果“三乱”的内涵成立,那就必须取消。不仅应当及时取消,而且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摘掉他们的乌纱帽。只有这样,才能刹住这股新“三乱”之风。
其实,当初允许试行年票制就是一个失误。什么东西可以试,什么东西不可以试,应该严格区分。属于改革创新的举措,当然可以大胆地试。像年票制这种收费方式,明显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也遭到车主的反对,却利用权力照样强制实行。大概是这些地方太需要钱了,仅靠土地财政满足不了他们钱袋子的需求,只能乱收费了。
南京读者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