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盛忠奎夫妇24年前在一家银行办理了2000元的保值储蓄存单,约定收益22万元,结果银行到期只付8400元一事近日引发热议。该银行10日对媒体回应称,他们已尽到告知义务,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客户权益。
据介绍,1989年该行个别支行办理了24年期储蓄存款业务,在当年9月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紧急通知后,该行按要求紧急停办了上述业务。以上文件已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相关内容当时亦通过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包括储户在内的社会公众进行了告知,要求相关储户尽快到银行进行支取。公告发布后,大多数客户办理了支取手续。但由于受当时存款未实行实名制,也未有客户联系方式等条件所限,无法逐一与客户取得联系,少数客户未能办理支取手续。
对于解决方案,该行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权益。对于尚未支取的上述“24年期储蓄存款”,在国家利率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该行采取了按期间内最高档次利率分段计息的原则计付利息。按此种方法计算,盛忠奎最终本息共约10596.24元。
盛忠奎说,不能接受银行的解决办法。“当初再三要求给一个计算的依据,银行说支取了才给算。现在又算出来1万多元,可见他们就是自己说了算。银行是服务企业,兑现不了存单,公告不等于已经通知到人,太衙门作风,不应该由我给银行的内部问题买单。”记者了解到,盛忠奎已准备通过司法程序讨一个说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