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空姐李晓航因从韩国免税店买回化妆品,转到淘宝店上销售。一审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后该案被发回重审。今天,该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再次开庭。
此前,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李晓航与褚某预谋,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进境,李晓航、石某在淘宝网店销售牟利,共偷逃海关税款100余万元。2012年7月,二中院分别判处李晓航3人有期徒刑11年至5年并罚金。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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