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
云南一官员获刑5年
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申请检方抗诉,10月8日被答复拒绝。
据大关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3大刑初字第44号),因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经济损失情况,同时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法院均不予支持。10月8日,大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答复,“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据新华社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